语言文字工作规范化

    语言文字规范化建设工作领导组织及管理职责

    作者:时间:2018-04-24来源: 点击:

    语言文字规范化建设工作领导组织及管理职责

    苏州市留园中心小学

    一、组织领导

    学校根据语言文字规范学校创建工作要求,结合学校自身工作特点,设立语言文字规范化建设工作领导小组,组织情况如下:

        张晨侬(校长)统筹安排学校语言文字规范化建设工作

    副组长 王惠芳 (副校长)落实学校各项语言文字规范化建设工作

        静(教导处主任)负责语言文字课程教学规范使用工作

           周红芬(教导处副主任)负责语言文字规范化建设日常工作

           顾凌燕(教导助理)负责落实学校德育活动及园林文化特色建设工作

    岳晓洁(校聘行政助理)负责学生书画训练比赛工作

    邓晓霞(校聘行政助理)负责教师普通话测试工作

      萍(工会副主席)教师“三字一话”培训工作

      菁(大队辅导员)负责开展语言文字规范化建设主题活动

      寅(总务主任)负责校园语言文字环境文化布置、网络宣传及维护工作

    顾晓明(总务副主任)配合学校做好语言文字其他工作

    语言文字规范化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在学校教导处设办公室,周红芬任语言文字规范化建设工作办公室主任。

    二、管理职责

    1、贯彻落实《国家语言文字法》,执行国家语言文字工作方针及各种规范标准,管理学校语言文字的应用。

    2、制定学校语言文字工作规划、推普周活动计划。

    3、制定各级目标,实行分级目标责任制,建立学校推广普通话,规范用字检查制度,督导、检查师生语言文字的应用情况,做好学校用字规范化工作。

    4、指导推广普通话工作以及组织教师参加普通话培训、测试工作。

    5、指导学校文字规范化建设,对学生进行必要的文字规范化、标准化知识教育和用字规范基本功训练。

    6、布置校园“推普”宣传环境,创设推普宣传氛围,开展推普周宣传活动。

    7、强化校园用语,把普通话作为教学、工作、交流和交际用语。

    8、做好学校年度语言文字工作总结、推普周活动总结、表彰工作。

    9、做好学校网站语言文字的栏目。

    关闭